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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謇 书、费师洪 跋 南通师范学堂礼仪训稿

图录号:3359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张謇 书、费师洪 跋 南通师范学堂礼仪训稿
图录号:
3359
年代:
艺术家:
张謇 费师洪
材质:
纸本 镜片
作品分类:
尺寸:
23×16.5cm 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二〇二一年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暨三宁斋旧藏专场
拍卖时间:
2021年7月23日至7月25日(周五至周日)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凡诸生有父母之丧,同学礼当致吊。其婚礼致贺之事,若为风俗,不得不然,止可公送贺分,不必大众往贺 。婚无贺礼,古有明训:尤虑以酬应荒废功课也。公送之分,断不可多,取足达致休戚相关之意而已。 题跋:此张季直师謇致南通师范学生之训稿。清季俗尚日趋浮靡,师谓教育宜负匡救之责,而匡救必自学生始,乃为规定吊贺节度,通校刊行之《教育手牒》已以此录入矣。伯嘉先生颇收集名人墨迹,敬以诒之。庚午 春分,南通费师洪谨识。钤印:范公  费伯子  淡远楼 说明:李泽彰旧藏。费师洪题跋。 此为张謇作南通师范学堂礼仪训稿,意在规范吊丧礼仪,劝戒学生不可“以酬应荒废功课”,提倡婚礼致贺不宜过多,“公送贺分,不必大众往贺”,“取足达致休戚相关之意而已”。由此可窥张謇对教育事业的关切及对下一代青年的悉心培植。 费师洪跋作于1930年,据跋文可知此稿为费氏收藏,因李泽彰“颇收集名人墨迹”,遂作跋后赠予。跋文中述及张謇关于吊贺节度的规定,“通校刊行之《教育手牒》已以此录入”。《教育手牒》,即《张殿撰教育手牒》,系张謇致通州师范学校校长江谦等人的手书,见载于《张謇全集》。 作者简介:张謇 ,字季直,号啬翁,别署啬庵、处默、烟波钓叟,江苏南通人。光绪二十年状元,授翰林院修撰。擅书法,学颜、欧。中日甲午战争爆发,曾劾李鸿章妥协。后返里兴办实业。辛亥革命时期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、北京政府农商总长。 鉴藏者简介:李泽彰 ,字伯嘉,湖北蕲春人。毕业于北大,经胡适介绍,至商务印书馆任职。曾任中国公学大学部教授、商务印书馆经理。著有《公民经济》。 题跋者简介:费师洪 ,字范九,法号慧茂,晚年自号慧茂老人。江苏南通人。早年就读于南京政法学校。民国初年回南通,协助张謇治理两淮盐务,兴办水利保坍工程。曾任《南通报》日刊主编,江苏省议员,上海商务印书馆秘书科科长、美术部主任。建国后曾任南通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、市政协委员和常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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